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03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403号建议的答复
李兰代表:
您提出“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路口“禁左”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交通机动化程度越来越高,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不断激增。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薄弱、路网供求不均衡、城市功能布局不合理、人口密度高等诸多因素,我市主城区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逐渐出现交通拥堵问题,到2004年底的时候,拥堵现象在城市二环以内迅速蔓延加剧,特别是主城区内部分路口的基本功能已无法满足通行需求,加之存在路口范围较小和间距较短的问题。为有效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2005年,交警支队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管理经验,经充分论证、评审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在银座路口(滇池路与西园路交叉路口)和青年路口(青年路与东风东路交叉路口)实行了“禁左”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后,经过认真总结经验,在对城区道路状况进行全面系统调研后,针对当时城区较为拥堵的道路制定了“禁左”方案,邀请省内、外交通工程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论证、评审和修改完善,于同年先后在青年路、北京路等主干道实行了“主干道路口分时禁左,非机动车二次过街”的时空分离路口交通组织方式。
此后,交警支队一直不断总结经验,在综合分析城市路网状况、交通需求、交通构成和管理现状等因素的基础上,逐步在周边微循环支次道路路网功能具备条件的部分主城区路口实施“禁左”措施,并采取了合理设置路口、路段掉头点和夜间分时段开放“禁左”路口等人性化管理举措,同时积极配合主城四区政府和市规划、建设等部门,组织开展了调整道路断面、清理支次道路、打通道路节点等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对主城区主干道“禁左”路口周边的微循环支次道路进行改造,采取“平面立交”的方式为左转机动车提供绕行线路,减轻“禁左”路口交通压力。截至目前,我市主城区“禁左”路口主要集中于青年路、北京路、白塔路、春城路、东风路、一环路和二环沿线及昌宏路、滇池路部分节点。其中青年路6个路口、北京路11个路口、春城路6个路口、人民路4个路口、东风路2个路口、滇池路2个路口、环城路2个路口、二环路4个路口、彩云北路2个路口、广福路1个路口,共计40个交叉路口。上述路口实施“禁左”后,主干道交通冲突点明显减少、通行能力大幅提升、行车延误降低,提高了路口行车安全性,缓解了路口拥堵状况,其中以环城南路(吴井路至西昌路)为例,一是行车速度大幅提升。2007年8月10日,禁左前平峰时段行车速度为14公里/小时,高峰时段为7公里/小时。2007年8月30日,“禁左”后平峰时段行车速度为32公里/小时,高峰时段行车速度为21公里/小时,“禁左”后行车速度提高近两倍。二是车辆排队长度缩短。“禁左”前环城南路各路口平峰时段车辆排队长度约为150米,高峰时段约为380米。“禁左”后平峰时段车辆排队长度缩短为65米,高峰时段缩短为120米。三是行车延误减少。“禁左”前车辆在平峰时段通过环城南路各路口的等待时间约为4至6分钟,高峰时段约为10至12分钟。“禁左”后在平峰时段车辆通过各路口的等待时间为1至1.5分钟,高峰时段约为3至4分钟,行车延误大幅缩短。四是路口通行能力提高。由于信号灯周期、车辆排队长度、排队等待时间的缩短,根据通行道路能力计算公式(N =〈3600/T周期〉+〈t绿-t损〉/t间)可以算出,环城南路“禁左”后通行能力从此前的2800辆/小时提高到了5500辆/小时,通行能力提高了近一倍。
当然,实施“禁左”措施,客观上缩短了交通信号周期,提高了路口通行效率,由于路口左转功能丧失,左转的机动车需要到周边路口实施调头或利用支次道路绕行,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车辆绕行的距离和时间。因此,近年来社会上关于取消部分路口“禁左“的呼声较高。为此,2015年12月,交警支队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就是否开放“禁左”进行了民意征询,其中90%以上的市民均表示赞成开放禁左。经研究,2016年年初,对北京路与环城南路、二环南路与民航路和广福路与昌宏路交叉口等5个道路条件较好的路口取消了禁左措施,从目前的交通运行情况来看,取消禁左路口由于路口信号相位增加,车辆排队长度较长,交通运行状况较“禁左”前大幅下降,已有大量市民通过市长热线或其他渠道向交警支队反映,要求恢复上述路口的“禁左”措施。
实施机动车路口“禁左”是在综合分析我市主城区路口基础条件、交通运行情况下所采取的一项不得已而为之的缓堵措施,相信随着地铁3号线的开通运行,地铁分担率将会进一步提升,我市主城区交通运行状况将会随之发生变化,交警支队已着手开展主城区交通运行情况的基础调研。下一步,将结合交通情况,对主城区部分禁左路口的交通组织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秩序管理的问题
非机动车及行人一直是交警支队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在非机动车管理方面,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日益突出,对交通秩序的不良影响也日益增大的情况,重点加大了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力度,并以贯彻实施《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为抓手,强化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严把注册登记源头关,落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管理,采取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在行人管理方面,以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五进”、“四让”等活动为载体,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安全、文明的出行理念,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同时,加大日常劝阻、纠正力度,严格管理横穿城市道路、翻越交通隔离护栏等不文明行为。由于受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有相应强制措施作为保障、交通安全宣传力量薄弱、部分供行人通行的交通设施有待完善等方面的因素制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部分道路上仍然普遍存在。为此,结合“创文”工作的开展,自4月21日起,交警支队开始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法律上限实施处罚,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同时,逐步在城市道路安装人行道隔离设施,规范行人通行秩序。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关心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交通管理志愿者,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全面参与路口、路段交通秩序管理,强化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劝导和维护,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三、关于加强交警执法队伍培训等问题
近年来,交警支队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分区改造,不断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健全执法质量监督考评机制,组建了法制中队,推行专、兼职法制员制度;不断强化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和培训,把好基层执法第一关,确保执法质量不断提升。
另外,关于“春城骑警”摩托车悬挂号牌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治安、交通等警情的快速反应、快速处置能力,提高路面见警率,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增强广大市民安全感,我市公安机关“春城骑警”摩托车巡逻队于2016年9月30日正式列装并启动街面巡逻。在“春城骑警”启动初期,由于涉及大批量车载通讯、执法设备调试以及摩托车性能不稳定,部分配件需要更换,甚至是摩托车需要整车更换等问题,造成摩托车不能及时进行登记落户。为此,市公安局在严格做好内部管理的同时,积极对接、联系相关装备供应商,全力做好相关装备的调试、更换工作,自今年年初开始,分批为性能已稳定的“春城骑警”摩托车办理登记落户,目前已全部完成登记落户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悬挂了机动车号牌。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警务装备使用管理规定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春城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进行监督。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昆明公安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昆明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