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365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365号建议的答复
张若岚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学府路和学云路交叉路口处安装视频监控”的建议,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交警支队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监控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201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的要求,对移交管辖的道路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管养维护,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完善相关监控设备;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道路新建、改扩建期间提出建设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交警支队对学府路与学云路交叉口进行了实地勘察。2008年,学府路实施单循环道路改造工程时,该路口设立了交通科技管控设施,由于当时路口行人、机动车流量较小,且地下管线较为复杂,不具备深埋“L”型电子警察杆件的条件,故仅设立了埋设深度较浅的立杆式信号灯,至今未配套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为保障行人过街安全,交警支队在该路口人行横道灯杆适当位置安装了行人过街按钮,并优化信号配时,行人可以通过按钮自助切换信号,实现绿灯通行。
鉴于学府路正在进行地铁施工,且该路口仍不具备深埋电子警察杆件的实际,我们认为保持现状较为合理。下步,交警支队将持续加强对该路口交通秩序的管理,努力保障该片区交通正常运行,并在地铁施工结束实施路面恢复工程时向相关建设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昆明公安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昆明市公安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