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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 ga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31-202208-392765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2-08-26 16:18
名 称: 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400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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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40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26 16:18 浏览次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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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次会议第151400建议答复的函


杨祖清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违反新冠防疫政策及法规个人惩罚力度》建议已收悉。提出加强新冠疫情防控违法违规惩罚和曝光宣传力度,提升个人落实疫情防控意识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市公安局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积极做好交通秩序维护、安全秩序保障和矛盾纠纷化解,并配合卫健、交运、文旅等部门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疫区入昆人员和车辆的核查工作,对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情况开展检查处置,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个人及企业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主要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一是研究制定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指导意见,按照公安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疫情爆发期间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的法制意见》《昆明市公安局关于涉及疫情常见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法律适用指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执法机制,为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取证指引。二是加强执法实战培训,举办疫情防控专题执法培训会,对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执法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对办案程序、法律适用、处理原则等提出具体意见,制作疫情防控中公安执法的效力渊源、疫情防护四项自我保护制度解读等6个法律培训视频课件,对照省内外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的典型案例对法律适用内容作解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三是严打涉疫违法犯罪,疫情防控期间,坚持零容忍打击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涉疫涉医违法犯罪、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涉疫违法犯罪行。2022年以来,共立涉疫违法案件10行政处罚10,其中行政拘留2人。

下步市公安局将依照法律法规持续加大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及法规个人的处罚力度,配合相关媒体加大曝光力度积极引导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个人行为